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总裁Fang Wei在会议上提出,在常见情况下,商标申请了注册第三方的第三方,形成了App Platform Platform在App Software中使用的跨类别复制和模仿。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认为,该平台的商标仍在短时间内使用,并且不被认为是众所周知的商标,并且第三方商标是根据它维护的。 Fang Wei说,要确定互联网上涉及的商标是否达到了众所周知的地位水平,我们必须完全考虑互联网行业快速沟通和广泛受众的特征,并避免忽略在线商标对附加传统标准的快速影响的特殊法律。在适当地确认了平台公司的流行商标,案件遏制商标固定和跨类别注册,在保护平台公司的基本品牌的同时,它还在平台经济领域保持健康的市场秩序。 中国商标协会主席Ma Fu在接受中国新闻社的采访时说,过去,人们对知名商标的认可通常需要注册三年或连续五年使用。但是,在开发信息技术时,不可能判断三到五年。有必要将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结合起来,并根据立法立法的目的以及保护新业务形式的发展的基本逻辑应用条款。然后,这种案件是非常有效的,可以与那些坚持通过司法保护“钩住骑车”的人进行战斗,这对于维持商标的全部法律交易非常重要。 (记者Liu Shijiong和Song Yusheng) 负责编辑:[LUO PAN]